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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行者團隊被酸起因於 30 萬元捐款,網紅鳳梨曾接受《蘋果新聞網》記者電訪解釋,因和王薇君兒權會理事長有交情,看到 76 行者團隊的義舉,想要盡些心力,因此想先捐給兒權會代轉交給 76 行者,在 4/4 那天凌晨一點多,理事長王薇君打電話給他,說款項先不要匯進來,等待事件處理圓滿完善後,會與 76 行者團隊老師來嘉義與我們碰面,將善款妥善運用,發揮最大作用。
殊不知當時媒體一報導,許多善款湧入,然而也有許多有心人士,趁勢攻擊兒權會以及 76 行者團隊,酸言酸語諷說不收捐款怎樣怎樣的!
嗯我是不太明白,做善事一定不能收錢?
收錢就不是做善事?一定要賠錢做才是做善事?
人家好歹也是放下手邊工作在幫忙,那人家的時間就不是行善成本嗎?人家因此沒收入,就不是行善成本嗎?為什麼不能給他們一些補償呢?
有一句話是「先顧腹肚,才顧佛祖」,先求溫飽,才有能力做其他的事情,覺得做善事的人吸空氣就會飽,那是強人所難,也是不切實際,人家有那個善心,願意出力出時間,願意出錢的人,也是行善,兩個互相支持,這個善念才能走得久遠,如果有人捐錢,就收下吧!
人間菩薩是不用理會路邊惡鬼閒言閒語的。
原文出自林智群律師(klaw)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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