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勞保年金給付得開立專戶免遭強制執行,但沒涵蓋其他保險給付。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修正勞工保險條例部分條文,擴大適用範圍,只要是勞保條例所定的保險給付,均得開立專戶存入,免遭強制執行。
現行勞保年金給付可透過存入專戶,避免債務問題導致年金遭強制執行,但沒有涵蓋其他勞保給付項目。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修正勞保條例部分條文,將現行年金給付得開立專戶存入條文,擴充為勞保條例各項保險給付均得開立專戶存入,而專戶存款不得作為抵銷、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
國民黨立委蔣萬安在修法提案時指出,禁止扣押專戶的保障不應只限於年金給付,弱勢勞工或受益人領取一次金,也有必要保障,且考量其餘勞保給付有社會照顧性質,應准許開立禁止扣押專戶,藉此保護弱勢勞工或受益人基本經濟安全。
勞保條例明定,勞工保險分類及給付,分為普通事故保險的生育、傷病、失能、老年及死亡給付等5種給付,以及職業災害保險的傷病、醫療、失能及死亡等4種給付。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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