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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獸陷阱再現 林管處查獲山豬吊救出猴羊

屏東林管處六龜工作站近來於淺山區接連查獲違法架設山豬吊等誘捕動物陷阱,協助山羊、獼猴脫困,籲民眾勿違法架設,以免被罰。(屏東林管處提供)圖片來源:中央社
屏東林管處六龜工作站近來於淺山區接連查獲違法架設山豬吊等誘捕動物陷阱,協助山羊、獼猴脫困,籲民眾勿違法架設,以免被罰。(屏東林管處提供)圖片來源:中央社

 

高市府持續查禁捕獸陷阱,但山區仍屢見不鮮,屏東林區管理處六龜工作站近來在3處淺山區查獲山豬吊及捕獸鋏,有山羊、獼猴等獲救,林管處重申違法架設陷阱將被重罰、送辦。

屏東林區管理處六龜工作站日前在六龜新開大佛後山先後查獲山豬吊套索到一隻山羊,經協助脫困並拆除陷阱,事隔2天於附近再發現1隻獼猴也被套索,幸無受傷,也已脫困。

林管處六龜工作站主任張智強今天指出,日前工作人員巡山也通報茂林區海拔約 600 公尺的淺山區有食蟹獴被捕獸鋏夾傷,動彈不得,經協助救援,食蟹獴快速脫身。

張智強指出, 108 年工作站查獲數十起違法設置陷阱案,經人員密集巡山已略見收歛,但是今年以來違法架設情形似又死灰復燃,工作站會加強查緝,並呼籲民眾勿輕忽,一旦觸犯野生動物保育法,除了被裁罰還有刑責。

六龜工作站指出,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除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祭儀、非營利自用外,未經許可架設網具、陷阱、獸鋏或獵具獵捕野生動物都是違法,若獵捕台灣獼猴等一般類野生動物,可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 30 萬元以下罰鍰;若獵捕台灣野山羊等保育類動物,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 20 萬元以上至百萬元以下罰金。

林管處呼籲勿亂放陷阱或獸鋏,籲民眾發現有盜獵、違法架設陷阱等情形協助通報。

高市府動保處統計去年至今年1月底,7次聯合熱點巡山搜查獸鋏及山豬吊,共查獲 20 組山豬吊。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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