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某幼兒園遭指以橡皮筋及罰站凌虐一名2歲女童,台南市政府已裁罰新台幣 10 萬 5000 元,涉案教保員接受調查是否適任。
南市府教育局今天說,家長2月4日反映幼兒手腕有紅色傷痕,疑遭教保員不當對待,教育局和南市府社會局隔天到園調查。社會局依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裁罰6萬元,教育局也對園方管理疏失(不當管教、師生比不符及未依規定編班)併罰4萬 5000 元。
至於涉案教保員是否適任,教育局表示,「教保機構不適任教保人員及其他服務人員認定委員會」2月底開會,但缺乏幼兒手腕受傷原因可連結行為人的直接證據,尤其審認不得擔任教保人員涉及當事人工作權保障,決定另組調查小組以求周延。教育局尊重委員會決定,持續追蹤及追究相關責任。
2歲女童2月4日被母親接送下課時不停哭泣,母親發現女兒雙手疑有勒痕,就醫診斷是線性瘀傷,母親隨即提告幼兒園。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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