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國家近期連番指責中國對新疆的維吾爾人實施種族滅絕( genocide ),但美國媒體揭露,美國國務院法律顧問辦公室今年稍早總結,並無充分證據證明北京所為屬種族滅絕。
華盛頓郵報集團旗下的「外交政策」( Foreign Policy )披露,國務院法律顧問辦公室( Office of the Legal Advisor )今年稍早的結論是,中國在新疆對維吾爾人大規模拘禁與強迫勞動,雖構成違反人道罪但沒有充分證據證明是種族滅絕。
川普政府時的國務卿蓬佩奧( Mike Pompeo )今年1 月 19 日在卸任前一天聲稱中國對穆斯林、尤其維吾爾人犯下種族滅絕,繼任的拜登政府也同意此立場;加拿大國會 22 日還通過一項不具約束力的提案,稱中國對新疆維吾爾人構成種族滅絕,施壓加國政府採取行動。
「外交政策」引述兩名知情官員指出,川普政府任內最後幾週國務院內部檢討中國在新疆的作為時,法律顧問辦公室的律師反對定義為種族滅絕,持此立場者包括長年批判中國人權的美國全球婦女議題無任所大使柯里( Kelley Currie ),以及國際宗教自由無任所大使、前參議員布朗貝克( Sam Brownback ),最後送交給蓬佩奧的備忘錄也就出現歧異。
報導指出,將中國打壓國內穆斯林之舉描述為種族滅絕,在法律爭議以外更多的是政治考量,以便能施壓美國與其他國家能懲罰中國,即便在貿易、環保與安全議題上中國與各國早已密不可分。
國務院法律顧問辦公室的結論不是說新疆沒發生種族滅絕,而是反映要證明種族滅絕不易。他們也點出,按 1948 年聯合國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 Genocide Convention ),種族滅絕在大眾認知與法律定義上有一定落差。
人權觀察( Human Rights Watch )的國際司法專家狄克爾( Richard Dicker )說:「種族滅絕在法院很難認定,縱然是焚燒村莊、系統性地性侵或大規模殺害平民等令人髮指暴行,除非能非常具體證明施暴者是出於宗教、種族或整個國家的脈絡所為,否則都不能認定是種族滅絕。」
「外交政策」認為,不根據堅實法律基礎去認定種族滅絕,會導致相關定義因政治化而日後威信盡失。過去認定種族滅絕的案例包括二戰時納粹德國屠殺數百萬猶太人,以及盧安達內戰導致 80 萬人被屠殺。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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