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nly you 記者會告訴我們公關公司的重要性,如果沒找公關公司,至少找律師討論一下,該講什麼話,怎麼講,至少律師可以給一點建議。
- 對方已經説要過來了,那你應該怎麼做?
不讓人家進來,反而顯得心虛,還不如讓人家在場,表明我們先澄清,如果鄭小姐有什麼意見,等一下會給她機會回應,這樣應該是比較好的處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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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翁的立場,第一個應該說明的是,有沒有性騷擾,如果有,就道歉,如果沒有,就講清楚真的沒碰到,更沒有性騷擾的意思,如果鄭小姐因此感到不舒服,願意為此致歉。
- 至於媽媽的心情、自己的委屈,後面再講,那個是附帶的東西,不是這個記者會的主軸。
結果呢,第 1、2 點沒做好,第 3 點反而變成主軸,媒體跟大眾的反應也不會太好,所以公關公司的錢不能省,如果要省,至少跟律師討論一下比較好。
原文出自林智群律師(klaw)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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