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太平洋電線電纜公司董事長孫道存涉嫌挪用太電旗下基金會資金,用來支應訴訟費等私人開銷,一審遭判1年半,經上訴,二審多次開庭後,他日前撤回上訴而確定,將發監執行。
檢方起訴指出,孫道存涉嫌自2012 年至 2018 年間,挪用太電成立的太平洋網球發展基金會、孫法民文教基金會款項,支應訴訟費等私人開銷,金額累積超過新台幣1億元。
一審的台北地方法院去年3月間,依公益侵占罪判孫道存1年6月徒刑,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二審開庭期間,他認罪請求輕判。
二審於去年9月間審酌孫道存的限制出境出海,即將到期,考量北院判他1年6月,若判決有罪確定必須入監執行,如未予限制出境、出海,可能有逃亡規避刑罰的高度可能性,因此裁定孫道存去年9月 13 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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