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為了政治這條路,章萬安可以搖身一變成為蔣萬安,現在為了選台北市長,轉型正義也可以拿來朗朗上口、掛在嘴邊,卻盡是開空頭支票。
中國國民黨的轉型正義總是說半套,同情被害者,卻從來不提加害者。現在說要賠償被害者、歸還被沒收的財產,那請問用誰的錢?怎麼還?
幾個問題終究還是要認真思考:
- 當時遭到沒收的財產,如今要用當年價值?還是現在價值?
- 這麼多年來,受難人與家屬因為財產遭到沒收而受影響的衍生損失,怎麼計算?如何賠償?
- 遭到沒收,進而被轉手、專賣所產生的產權糾紛,如何處理?
- 這筆帳中國國民黨打算怎麼負責?還是又要全民買單?
舉簡單的例子,光是陳炘、劉明的財產到現在看可能就有數十億的價值;還有的受難者當年可是幾乎擁有半個鄉鎮的土地,還有整片市中心土地的(台北、台中跟高雄都有)。
或者是,那些家境普通,因此一蹶不振的受難者家屬呢?
章萬安提案幫自己「轉型」以前,真的有思考過歷史,以及正義的艱難嗎?還是,只是想再來複製一個馬英九?!
原文出自藍士博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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