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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恐嚇NCC委員案 男子2萬元交保

資料照。圖片來源:中央社

一名田姓男子因不滿中天新聞台未獲換照,涉致電恐嚇 NCC 委員,並拆下 NCC 旗幟噴漆。北檢聲押田男獲北院裁定請回,檢方抗告後高院發回。北院今天裁定田男新台幣2萬元交保。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NCC ) 18 日針對中天新聞台作出「不予換照」決議,年約 40 歲的田男 19 日上午致電一名 NCC 委員台大新聞所辦公室恐嚇後,前往 NCC 大樓前抗議,拆下 NCC 旗幟且噴綠漆。警方當場將田男壓制,帶回偵訊,並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檢察官訊後認定田男涉犯恐嚇罪,有反覆實施之虞,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北院法官考量田男犯行的具體情節輕重、前科素行、犯罪動機及犯後態度後,認為田男無反覆實施恐嚇罪之虞,裁定無保請回。北檢不服提抗告。

台灣高等法院認定,田男於 19 日上午 9 時許有 2 次恐嚇行為,與原審認定僅有 1 次犯行不同;另外,依田男所恫嚇的方法、態樣、內容,可見將加害對象,並非僅為特定、單一,且足以使人心生畏懼,發回北院更裁。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再度召開羈押庭,法官考量田男並無再對他人恐嚇犯行,與他人的對話間也沒有表達要恐嚇或是傷害他人的傾向或意念,再審酌田男說自己罹患精神疾病,如果按時服藥並在他人之監督下可以降低再犯風險,裁定2萬元交保。

法官並要求田男於本案判決確定前,應依醫囑定時、定量服用藥物,除日常生活及工作事務外,其餘活動均應先取得其姑母同意。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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