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日前發生 11 人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勞檢處調查後發現,是因在地下室拍片、長時間啟動有內燃機的機械發電導致。
台北市警消 13 日獲報,中山北路 2 段一處建物地下室發生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協助將 11 人送醫治療。
北市勞動檢查處調查後發現,因為某事業單位於地下室拍片,長時間啟動內燃機發電,導致現場 7 男 4 女一氧化碳中毒,頭暈不適。
勞檢處指出,當日晚間接獲通報後立即派員檢查,初步研判事發原因為某事業單位在通風不良的地下室拍片,從早上 10 時 30 分開始、至消防單位晚間 7 時 55 分獲報,現場一氧化碳濃度達 100ppm ,已超過容許濃度 35ppm 。
勞檢處於現場檢查時發現,某事業單位使勞工在地下室自然換氣不充分場所工作,使用具有內燃機的機械排出廢氣危害勞工。
對於勞工工作場所未使空氣充分流通,未依規定以機械通風設備換氣,調節新鮮空氣、溫度及降低有害物濃度;及現場使用電氣設備未符國家標準;分別違反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295 條、第 312 條及第 239 條之規定。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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