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面四篇陸續探討對我國情報體系的組織、人事、徵才及訓練、公眾關係之後,筆者將在本系列的最終篇對於我國情報機關問題的總結並提出個人的改革建議。
從組織面來看,我國情報機關在組織上將過多的情治權力跟管理責任集中在國安局,國安局要兼任總統維安工作、對外情報蒐集、反情報跟協調我國情報體系各情報機關的工作,實在力有未逮,也容易讓國安局產生權力肥大化的問題。
在人事跟內部管理層面,國安局局長多由軍職人士出任(更明確的說是陸軍出身者)的情況,不僅反映我國情報體系長期為軍方主導的現況,所衍生的內部軍文關係不平等以及將軍方的高壓式作風帶進情報機關造成的內部反彈,和軍方出身的情報機關首長偏重軍事情報卻忽略其他領域情報工作的情況。同樣的情況也出現在軍情局,軍情局局長也多由軍方高層屬意空降的人選出任,但是是否都為合適的情報機關統領者和具備足夠的情報工作認知,是值得商榷的,以及內部封閉的管理作風所造成的影響,讓軍情局仍然受到內部人事傾軋的困擾。上述問題在在影響國安局跟軍情局的內部管理跟情報工作。
在徵才及訓練方面,國安局在徵才上的保守作風讓其被動式的等待有志者報考,也未能積極的提供相關資訊讓有志者參考跟了解。不僅是跟外國同行相比遠遠不如,甚至不如軍情局,另外在多元人才進用更是保守,如面對身心障礙者的任用問題就是一個顯例。至於國安情報人員的訓練,過往長達數個月的軍事訓練不僅對於加入情報工作者在未來的工作上無明顯的關聯性,而負責訓練的國安局教官在軍事訓練上的過苛跟刻意刁難,讓相關訓練不僅是被質疑是「為汰而訓」的不合理陋規,也造成被退訓者的怨懟,對於國安局的形象有負面影響。
至於公眾關係的問題,我國情報體系其實和軍方面臨的問題非常相近,就是過去自我封閉所造成和社會的脫節所衍生的種種弊病,雖然國安局想透過特勤中心武術跟裝備的展示以及特勤人員為主題拍攝的形象海報作為爭取社會好感的宣傳,但是內部管理的問題不斷反而讓公眾對國安局的觀感始終未能有效提升。而軍情局也僅能彰顯戴笠跟過往的歷史,卻未能向公眾展現出軍情局如何面向 21 世紀的情報工作的面貌。此外,在情報學的知識未能在社會普及、 退休幹員受限封閉的情報單位作風無法充當和社會對話的媒介、無法善用社交媒體、 影劇等做形象廣告、無法坦誠面對轉型正義等侷限之下,毫不意外讓台灣社會對於情報機關是抱持神秘而難以信任的印象。
筆者針對前述情報體系的癥結提出個人的建議並分別逐項列出。
(一)我國情報體系應打破軍方主導的現狀:
我國情報體系是以國安局為龍頭的機制,而國安局長期為軍職佔有優勢,並由軍職者(多數為陸軍出身者)出任國安局首長,但是此一趨勢不僅讓國安局受到軍方為人所詬病的風氣如高壓、封閉、裙帶主義、不同系統(如政戰、憲兵)的傾軋、強調期別倫理壓抑自清自我革新的聲音等陋習的負面影響,也造成內部軍文關係失衡失和。此外,軍職出身者多偏重軍事情報而忽視更廣泛的國家安全範疇如環境、氣候、人口問題等等,同樣的問題也出現在軍情局。
為了打破這種現狀,主事者應該思考未來是否改變該一直由軍職出身者出任國安局首長的「慣例」,並調整國安局內部的軍文關係,先前國安局幹員的投書所提出的建議是有值得參考之處。而軍情局首長的人選是否能直接從軍情局內部的優秀專業情報官擇優不次拔擢,不再是由軍方高層指派屬意的人選空降,是必須面對的課題。
(二)改變現行國家安全情報協調會報的體制:
由國安局主持的「國家安全情報協調會報」是目前我國情報體系的管理協調機制,但是前述軍職主導國安局的情況不僅侷限國安局在「國家安全情報協調會報」的指導方向跟前瞻眼界,同時也讓負有反情報任務的國安局和主導反情報的調查局在業務出現歧見時,使國安局產生「球員兼裁判」的矛盾。
或許將「國家安全情報協調會報」比照英國聯合情報委員會(Joint Intelligence Committee,JIC)或美國國家情報總監的方式提升位階並與國安局脫鉤成為獨立的情報協調管理機構,讓「國家安全情報協調會報」主席不再由國安局局長兼任成為位居所有情報機關之上的超然管理者,並鼓勵納入外交部的研析單位及其他相關部門(如近日邀請列席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及海巡署、移民署等執法部門)列為「國家安全情報協調會報」的正式與會成員,再者從所有情報機關及其他相關部門調集數十位分屬國土安全、情戰、情研、情報行政不同領域的菁英擔任幕僚,也作為培養未來情治單位首長的培養皿。
(三)重組國安局跟軍情局:
現行國安局既是「國家安全情報協調會報」的主持者,又要兼負總統等要人的維安工作、對外情蒐等任務,不僅讓國安局承受過多的任務負擔,也造成國安局權力肥大化的問題。
因此應該將特勤中心分出國安局另立類似美國秘勤局的獨立維安機構,反情報業務則完全委由調查局負責,並將國安局跟軍情局的諜員情報(human intelligence,HUMINT)業務進行合併,讓國安局成為如軍情六處一樣的專職對外(包含國際及中國)情蒐單位,而軍情局則成為如英國國防情報局(Defence Intelligence)專責軍事情報的情研單位。
(四)設立情報體系的內外部監督機制:
目前我國情報體系欠缺專責的內外監督機制,應比照澳洲的方式在我國情報體系設立「情報與安全督察長」(Inspector-General of Intelligence and Security, IGIS)負責監督所有情報機關的活動,並參考日前韓國改革國情院的方式由外部專業人士出任此一職位,而國會也應成立相應的「情報監督委員會」過往立法院已有此提議但始終未能成事,或有人擔心以目前國會議員對情報事務的生疏跟有洩密風險之虞,前者可以透過立法院法制局增設對相關事務熟稔的專家提供專業的諮詢,後者則透過相應的保密規範及刑責避免此類情事,但是情報體系的內部監督機制及國會「情報監督委員會」的外部監督機制的設置對於執政者跟朝野都是必須面對的課題。
(五)整合多頭馬車的情報機關訓練體系:
對於我國情報體系的訓練方式有一定了解者都知道我國情報機關在訓練跟教育上是各自分立,如國安局有安幹班,軍情局有情幹班,調查局有展抱山莊等,但是不同的訓練教育體系造成不同單位在術語、認知觀念等差異,亦造成整合上的困難。這方面是否能考慮仿傚美國將相關情報機關的訓練跟教育單位整合為「國家情報大學」(National Intelligence University)的作法將國安局、軍情局、調查局等單位的訓練跟教育整併為單一的專業教育機構,不僅為我國情報體系的訓練跟教育提供整合而深入的學術性跟實務性研究活動,亦能為各情報機關幹部提供進修交流的機會,為各情報機關的新進人員訓練跟教育提供合理而一致的水準跟標準,更重要的是能夠作為在軍方及情報機關推廣情報學跟國土安全教育的育成中心。
(六)鼓勵在社會跟大專院校推廣情報學:
過往我國學術界對於情報學的研究僅限於中央警察大學、國防大學等少數特定院校的學者或不同院校若干碩博士班(如戰略事務研究、區域研究、法學、政治學等系所)研究生各自對特定議題的研究,是有一定的學術成果,但是這些研究成果對於其他社會人士及大專院校學生而言仍然過於陌生而欠缺普及式的介紹,使他們對於情報事務的相關知識產生疏離及隔閡。或許主事者可以透過鼓勵學者在大專院校開設相關課程教授相關知識或鼓勵現職或退休情報官員透過撰文著述或到大專院校、民間社團演講在適當的範圍內談論情報事務,促進社會跟大專院校對於情報事務跟情報學的志趣,讓情報事務跟情報學在社會公眾的討論能更多元廣泛而切題。
(七)成立調查委員會檢討現行情報體制運作:
政府應委派外部專業人士及退休情治官員等賢達組成調查委員會針對現行情報體制進行檢討,針對當前我國情報體系的內部運作、人才招募、教育訓練、未來改革方向等進行全面的調查檢討並提出改革建議。
(八)重塑我國情報體系跟社會的關係:
由於過去情報機關的特殊性質使社會大眾對其感到神秘而畏懼,我國情報機關應該加強和社會的對話並增進其公眾關係,除了善用社交媒體及影劇、大眾媒體等經營之外,國安局、調查局、軍情局等情報機關在面對過往戒嚴時代的歷史應該採取更坦率而公開的態度,讓社會看到情報機關在面對民主時代的新面貌而不再產生疏離跟不信任。
今日我國情報體系正面臨情報事務轉型的瓶頸期,而社會對於情報事務相關知識的不瞭解讓外部無法認識到情報體系的問題並且給予回應跟討論。執政者必須思考如何推動情報機關的內部革新,以及在社會開啟情報事務相關知識的普及和討論,讓大眾有概念如何去面對情報機關角色的辯論和探討。從情報體系內外合力推進改革,才能讓我國情報體系擺脫桎梏面對日趨嚴峻的情報戰爭。
本篇文章作者為局外人,現為自由業。曾報考國安局情報組獲錄取,對我國情報體系的關注始未曾稍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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