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列為縣定古蹟的彰化關帝廟3年前傳出火警意外,廟內的文昌殿被燒毀,彰化市公所認為失火主因為關帝廟後方民宅施工不當提告索賠,彰化地院判屋主及包商應賠 1484 萬多元。
根據文化部文化資產網的資料,位於彰化市的彰化關帝廟創建年代不明,原位於舊彰化縣治南門內,清代乾隆年間喬遷到現在的地點,主祀關聖帝君,而關帝廟為官建,格局為三殿兩廊式,為坐西北朝東南,在全台各關帝廟中屬於特例,而廟內有全台唯一的「青龍偃月大刀」,由山西解州關帝祖廟贈送。
彰化關帝廟內在3年前發出火警意外,廟內後方的文昌殿被燒毀,由於關帝廟後方的民宅當時正在進行施工,疑為工人使用乙炔槍不當,火花掉落引發火警,彰化關帝廟的所有權人彰化市公所因此提告民宅吳姓屋主以及進行施工的沈姓包商、連姓工人等人。
根據台灣彰化地方法院日前公布的民事判決書,提告的彰化市公所認為,吳姓屋主委託沈姓包商在進行金屬切割焊接工程時,明知工程產生的火花可能掉落鄰房造成火災,應依規定做好安全防護工程,卻只在現場準備水桶,要求屋主以及包商應賠償古蹟修繕費用以及舉辦法會所需的費用新台幣 1547 萬 5986 元。
法院審理此案時,沈姓包商等人辯稱,當時使用乙炔焊槍進行切割鐵架工作,施作範圍不大,而乙炔切割時僅有局部火花,施工位置在5樓樓頂,頂樓到文昌殿屋頂距離約 14 .7公尺,火花要穿越屋頂引起火災有困難。
不過地院法官認為,當時只有沈姓包商在關帝廟旁施工,彰化縣消防局鑑識人員也確認文昌殿沒有電氣開關等可能引發火警的火源,而根據證人證詞指發生火警時,看到屋頂冒出濃煙,如果火源來自於關帝廟,應該會在廟內看到大火,認定沈姓包商等人辯詞不可採。
判決書說明,施工包商應依規定在施工區域做好防護措施,以防焰帆布隔離,施工時應備有滅火器防災,但施工現場未設防焰石棉布,也沒有做好防火防災措施,因此判屋主和包商需連帶賠償關帝廟增加的修繕費 1452 多萬元,並負擔三分之一法會費用 31 萬 7000 多元,應賠償 1484 多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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