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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室囚禁少女66小時 高市警查扣羅嫌筆電尋新事證

失聯劉姓少女尋獲後,高雄市警2日清晨偵訊誘拐她的羅姓主嫌,警方發現犯嫌以4級毒品稱是抗焦慮藥物提供劉女服用,訊後依刑法略誘罪、妨害性自主、妨害自由及毒品罪嫌,隨後警方並將羅姓犯嫌(中)移送高雄地檢署。圖片來源:中央社

高雄市地檢署偵辦失聯國中少女被誘拐囚禁案,羈押羅姓主嫌,不過警方掌握羅嫌有一台關鍵電腦,已回到羅嫌新竹住家取回,將送科偵隊解讀,盼從中找到新的事證。

高雄市刑大今天指出,羅嫌關鍵性的筆電將透過科技犯罪偵查隊解碼還原,希望有助找到有關羅嫌犯案的新事證。

羅姓主嫌涉拘禁少女於新竹住家密室 66 小時,經檢警聯手跟監搜索,1 日在新竹竹東鎮將羅姓主嫌及兩犯嫌拘捕到案。

檢方複訊指出,羅男透過社群軟體以介紹工作賺取收入為由與被害少女攀談,取得少女信任,8 月 29 日佯稱有正職員工缺額遊說少女應徵,並於少女北上新竹後,將她囚禁在房子 4 樓密室夾層內,同時在被害少女頸部套項圈,並恫嚇逃跑將遭項圈電擊等。

高雄地院昨天開羈查庭審理,最後以妨害家庭及妨害自由等罪嫌裁定羈押羅嫌。

另外,因被列為證人的羅嫌妻子曾提及羅嫌有一台筆記型電腦,且就放在住處。警方掌握相關訊息後火速返回屋內取走關鍵筆電,盼從中找到有利辦案的蛛絲馬跡。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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