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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捷退黨控選舉不公 陳志明駁依決策會決議執行

高雄市議員黃捷26日宣布退出時代力量,她27日親上火線表示,黨內一直有不民主制度、因人設事、雙重標準等問題發生,黨中央依經驗法則選人入黨,導致選舉不公「實在太荒唐」,並喊話「還我黨費」。圖片來源:中央社

高雄市議員黃捷昨天宣布退出時代力量,控訴胞妹的入黨申請被擱置兩個月,質疑黨的審核標準;時代力量秘書長陳志明今天說,黨部依照決策委員會決議執行相關事務,黃捷主張的邏輯不正確。

時代力量 25 日起展開為期 3 天的決策委員改選投票,卻傳出黃捷的妹妹黃蓉「被投票」爭議;時力黨中央昨天說明,黃蓉和 11 名申請入黨者持相同信用卡繳黨費,以不符合過去經驗為由,尚未通過黃蓉的入黨審查,確認她不在選舉名冊內,也沒有投票資格。

原本登記參選決策委員的黃捷,昨晚透過臉書宣布退黨,也質疑黨中央稱刷卡不符合經驗法則,但翻遍黨章和選舉法,沒有這項規定,而且陳志明前陣子才稱有入黨異常狀況,除將部分疑慮送交紀律委員會審查,還暫停入黨申請,也曾要求提供親友名單等,難道黨內的公平正義是由秘書長決定誰能優先入黨。

對此,陳志明今天在臉書發文反駁指出,今年 5 月底發生的入黨申請異常狀況,發現有大量代繳黨費、資料查對不符、紙本申請資料遭到塗改,甚至非本人申請入黨情事。

陳志明說,時力決策委員會於 7 月 4 日,由林易瑩、林于凱、陳薇仲、曾玟學、陳志明、徐永明等 9 名時任決策委員,查閱入黨申請文件後,共同決議,因雲林、宜蘭黨部入黨異常情形嚴重,由律師曾威凱及他,約談兩地方黨部主委,以釐清相關事況發生原因。

至於黃蓉的入黨案,陳志明說,除了選舉委員會昨天下午所說明的,有出現 12 人共同刷卡繳費的情況外,還出現此案 12 人居住地與通訊地皆與雲林縣無關的情況下,黨證地點皆填寫於雲林黨部領取,這個異常情況,也屬前述雲林黨部入黨異常案範圍。

陳志明表示,在取得兩主委相關說法後,決策委員會於 7 月 30 日,由邱顯智、林于凱、陳薇仲、陳志明、徐永明等 7 名時任決策委員共同決議,暫停雲林及宜蘭黨部主委的職權,並將全案送交紀律委員會調查。

陳志明指出,在 7 月 30 日決策委員會共同決議之後,才發生決策委員總辭與補選,黨部同仁依照決策委員會決議執行相關事務,都在補選開始以前,並非在選舉過程中。

陳志明表示,黃捷主張此案因他或紀律委員而影響申請者投票權益,時間與邏輯均不正確。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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