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團今天呼籲給配偶 5 天有薪陪產檢假,勞動部回應,現行法規對男性受僱者已訂有陪產假等措施,日、美、韓也沒陪產檢假規定,由於此涉及勞雇雙方權益,將持續搜集意見並評估。
婦女新知基金會和生育改革行動聯盟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促請立法與行政部門共同合作推動修法改革現制,友善生育,讓配偶有 5 天有薪陪產檢假。
對於民團訴求,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回應指出,現行「性別工作平等法」對於男性受僱者已訂有陪產假、育嬰留職停薪及家庭照顧假等促進工作平等相關措施,讓父親可參與養育兒女的過程。
勞動部也說,查國際上主要國家像是日、韓、美也都沒有陪產檢假相關規定,現行受僱者如須陪伴配偶產檢等事實需要,可請家庭照顧假或特別休假等方式處理,以陪伴配偶產檢。
勞動部指出,「性別工作平等法」適用於所有受僱者,包含公務人員、教育人員及軍職人員也都適用,所以有關「性別工作平等法」是否增訂有薪陪產檢假,因涉及勞雇雙方權益及給薪來源,勞動部將持續搜集各界意見、審慎評估。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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