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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永明涉收賄案 黃捷發文籲時力除名以昭公信

時代力量高市議員黃捷(前)。圖片來源:中央社

時代力量前主席徐永明涉收賄案,今天台北地院表示犯罪內容涉及期約行為裁定 80 萬交保。時力高市議員黃捷在臉書發文指他為不分區立委卻有收賄之約,呼籲紀律委員會予以除名,以昭公信。

黃捷在臉書( Facebook )發文指時代力量一直以嚴格高標準自居,如今爆發受賄案,對黨公職和支持者是一大打擊。有果沒有罪、是否受賄要交由司法判定,最後定罪前都不宜妄下定論;但面對黨內應藉機會痛定思痛,拿出嚴肅的態度,加以檢討,重拾人民的信任。

她說,近日感受到黨中央處理此案的瑕疵,從第一時間稱「今天放假」未即時回應止血、撤換主席,而後提出軟弱的聲明,紀律委員會做出和去年高潞案不同標準的懲處,接著還有秘書長以「借錢發薪水」的失言,都重創黨的聲譽。

黃捷表示,有關黨秘書長在黨中央與議員群組中發表相關言論,她一度認為並提醒說法不妥,但秘書長仍執意為之,黨秘書長應自請處分,負起相對的政治責任。

對於黨內有人不敢置信,黃捷認為,無論如何,徐永明涉案當下就已經讓時力抹上污點;一旦信任被瓦解,重建就很難,「因此,即便再相信他的清白,都需要就政治責任面從嚴辦理,才有跨步前進的可能」。

時力什麼時候能夠重生?黃捷表示「沒有人知道,至少我們現在還在努力,延續時代力量存在的意義」。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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