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要舒緩武漢肺炎疫情對於國內相關產業的衝擊,行政院蘇揆於 6 月 2 日公佈本次的紓困方案,預計發放「三倍券」來振興國內經濟。消息一出引發許多民眾各方的論戰,網路上主要的爭點不外乎聚焦在其與 2008年馬政府所發放的「消費券」有何差異?對此,筆者無意在此用複雜的經濟理論與模型做解釋,僅想以一個國民針對兩造的方案做出簡單的分析以及評估:
首先,雖然在發放的形式與目的與過去的消費券不同,但仍可從使用規則上窺探到相似之處。無論是消費券抑或是三倍券,都具有無法找零與限期消費的特性,政策邏輯上都是希望你透過這筆政府發的「特別收入」來讓你多花錢,甚至是自己貼補一些錢來做額外消費。而不發現金的理由也相當簡單,就是要避免民眾將其做儲蓄使用,而沒有拿去做實質消費。
因此在我看來,消費券與三倍券兩者在本質上都是雷同的:都是要透過消費專屬貨幣來讓民眾去做額外消費來振興店家生意,並藉此達到活絡景氣循環的效果。
也因此,兩者在實施時所面臨到的問題是相同的。台灣人作為世界上儲蓄率數一數二高的國家,民眾其實傾向把錢存起來而非做消費使用,也因此 2008 年馬政府的消費券政策在後來由經建會做的調查中就發現:「消費券對於經濟成長率的貢獻,僅為 0.28 至 0.43 個百分點,並未達原先預期的 0.66%。」原因正是因為民眾依然將這筆錢用做「替代性消費」,也就是將我原本日常所需的花費改為用消費券來填充,而沒有額外的消費行為。因此,能否解決該問題成為了蔡政府本次三倍券方案首要的挑戰。
而筆者認為,相比 2008 年的消費券方案,蔡政府的「以 1000 元換 3000 元」的三倍券方案或許能帶來兩項不同的效果:
第一,激發民眾的消費熱情。要求民眾先以 1000 元的現金向政府兌換 3000 面額的三倍券,看似疊床架屋的程序,但對於某些民眾來說,手持的可消費金額突然從 1000 元變成了 3000 元,加上須在限期內使用掉,有可能會激發民眾的「衝動性消費」,看看有沒有人會一時腦熱而出手把 3000 都花光,進而創造 2000 元以上的經濟產值。當然,這個的前提是建立在民眾沒有被額外的換算過程給騙過去,否則若稍加思考一下,便會發現依然只有多 2000 元的消費額度。
第二,是我認為本次三倍券與消費券最大的差異所在。過去的消費券在政策設計上都是以政府花多少錢來試圖創造一樣或更多的產值,如政府花 3600 元希望你也花 3600 元以上。在這次的三倍券中不同,由於先經過了 1000 元換 3000 元的轉換,對民眾雖然只多 2000 元,但實際上必須消費共 3000 或以上的經濟產值,對政府而言就是「只用了 2000 元卻換到了 3000 元的經濟產值」,轉換率相比直接發放定額的消費券都來的更划算。簡單來說,在「民眾有消費」的前提下,對政府端來說,三倍券比起消費券所創造的經濟流動 CP 值是更高的。
當然,民眾依然可能會拿去替代原有消費,假設拿去替代消費的人數仍是 2008 年的 6 至 7 成,那麼其餘會去消費的族群對於政府來說,就是在本次政策下一筆划算的交易。而無庸置疑的,民進黨政府在未來受到民眾質疑是在所難免,該如何破解,並說服民眾這並非只是在「大撒幣」,將是 7 月實施後必然要面對的。
而對於首次開放的非實體領券方式,確實是在電子支付時代下的產物,至於否因此帶來額外的消費效果,筆者暫不多做評論,就讓子彈多飛一會。
本篇文章作者是蘇俊瑜,現為中山大學社會系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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