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偵辦錢櫃火警案,質疑起火原因為一名王姓工頭將雷射測距儀充電後失火導致,警方今將王男移送北檢複訊。檢察官訊問後,依過失致死、過失傷害、公共危險罪諭令 10 萬元交保。
錢櫃林森店昨天發生火警,檢警查出,業者疑關閉5大消防安全設備,包括室內消防栓、自動撒水設備、火警自動警報設備、緊急廣播設備和排煙設備,當火警發生產生濃煙後,排煙設備在被關閉的情形下無法啟動排煙,造成嚴重傷亡。
檢警初步判定,延燒的情形是在5樓西北角的儲藏室引起火災。檢警透過錢櫃監視器畫面發現,起火點的儲藏室,事發前疑似有名工人持工程用雷射測距儀入內充電,約 10 秒後便離開現場,近2小時後儲藏室就起火。警方查出充電者為維修工程的王姓工頭。
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張智堯、檢察官黃筵銘下午會同消防局火調人員、轄區台北市中山警分局,前往現場勘驗、採證。警方同步約談王姓工頭到案,訊後移送北檢複訊。
檢察官黃筵銘訊問後,認定王姓工頭涉嫌過失致死、過失傷害、公共危險罪嫌,諭令新台幣 10 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限制住居。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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