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和分局國光所警員,因為遭遇拒檢又無照駕駛的青少年,
太陽花學運已經六年了, 某些第一線執法員警仍然跟當年的警方一模一樣, 這顯然是嚴重的法治災難,各界不應縱容輕忽。
即便是如此誇張的違法私行,在媒體報導的新聞留言處或踢爆事件的法界人士粉專,卻看到兩極化的評論。有人支持警察,有人痛批警方帶頭違法。 其實這些民眾對於交通違規肇事的憤怒是可以理解的, 因此站在警察一方的人認為這些青少年犯行重大,罪有應得; 但我們還是要說,憤怒不應凌駕法治,更不應該失去理智、 違法以私刑攻擊民眾。
太陽花學運攻佔行政院是為了阻擋服貿, 而這起事件僅僅是單純的拒檢,雖然兩起事件出發點不同, 但警方違背比例原則濫用暴力的作為是大同小異的。2014 年 3 月 24 日時在行政院,為了驅離群眾, 失控的警方以警械毆擊手無寸鐵的民眾, 更將民眾拖到警察人牆之後進行毆打施暴,民眾被打得頭破血流;中和警察面對拒檢的青少年,在攔截並制伏他們之後, 不以正常程序,而是以私刑拉扯頭髮、用腳狠踹頭部。 這些情緒性的暴力行為都是毫無必要且違背比例原則的。
再者,這麼明顯的執法過當,且有種重傷害罪、恐嚇民眾,
對於佔領行政院的抗爭警方應予以抬離、逮捕等,而不是使用暴力攻擊群眾;面對拒檢的青少年,也不應該踹頭施暴。 這樣知法犯法的行為,實在讓人無法接受。 為了維護警察的聲譽和法治紀律,執法過當的行為怎能不被追究?
324行政院驅離事件已過去六年,當晚鮮血淋漓的畫面我們仍是揮之不去。 這幾年來,卻沒有一個警察以及下令的高層負起法律責任。更糟糕的是,這種執法過當的現象卻一再重演, 逾越比例原則的狀況層出不窮。 相關警政單位應從基本法治素養開始進行補救教學, 而司法單位也應還給受害者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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