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一名范姓醫師日前竄改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導海報內容,並傳送到診所的 LINE 群組被送辦,范男在偵訊時深表懊悔,檢察官命其向公庫支付新台幣 5 萬元,予以緩起訴處分。
桃園地方檢察署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 59 歲的范男為執業醫師,在 LINE 群組中看見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在 1 月 25 日的「就醫民眾及陪病家屬請注意」宣導電子海報,但范男在 1 月 24 日到 2 月 5 日期間出國,自己診所休診,范男想指引診所病患在休診期間就醫去向。
檢察官表示,范男竟在 1 月 25 日要求不知情的女兒,將海報電子檔中「就診時務必主動告知發病前 14 日內之旅遊史、職業別、接觸史以及是否群聚(TOCC)」的內容,竄改為「若有發燒且發病前 14 日之內曾去過中國,請至長庚醫院或衛福部桃園醫院就診」,並傳送至診所LINE群組內。
檢察官認為,這樣做法,足以引起民眾前往長庚醫院或衛福部桃園醫院就診時的恐慌,破壞疫情指揮中心對外發布疫情及防治措施等相關資訊正確性,涉犯傳染病防治法的散播有關傳染病流行疫情不實訊息罪。
檢察官審酌范男坦承犯行且深表懊悔,並在得知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發出澄清訊息後,立即將正確的海報訊息張貼在診所 LINE 群組內更正澄清,因此,給予自新的機會,命范男向公庫支付 5 萬元,予以緩起訴處分。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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