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任務將在今年 5 月到期,行政院長蘇貞昌今天說,因為 2 年沒辦法完成促轉工作,他會依據促轉條例,當促轉會報上來時,「我會同意再延長」,若之後要再延長,也會依法來做。
立法院會今天繼續進行施政總質詢。民進黨立委范雲質詢,未來 4 年若蘇貞昌續任行政院長,在施政目標中「轉型正義排在第幾?」
蘇貞昌說,很難說排第幾名,他一輩子都在為民主自由努力,感謝前輩犧牲,他才能站在國會殿堂為人民做事,要讓未來世代有更寬廣空間,不讓民主自由被犧牲、國家被併吞,都要繼續努力,現在防疫第一,「很難說哪個先、哪個後,但始終不放棄」。
范雲指出,促轉會委員的男女比例不符促轉條例規定,男性委員太少,而促轉會仍是由楊翠代理主委,是否有口袋人選。
蘇貞昌表示,過去幾十年國民黨統治的不公不義,要用 2 年時間翻轉實屬困難,促轉會成立後,「也有一些犯錯、不應該的事」,雖然性別比例不符合,但現在主委是女生;因為 2 年沒辦法完成促轉工作,他會依據促轉條例,當促轉會報上來時,「我會同意再延長」。
民進黨立委賴品妤詢問,促轉會若真的延長一年,時間也不一定夠用,是否可以延長更長。
蘇貞昌說,國民黨威權統治時期的不公不義,是全世界最長的,好不容易台灣經過政黨輪替與台灣人民一代一代努力,終於有了促轉條例,規定要做的工作,但要用短短的 2 年來翻轉幾 10 年,其實有其困難,雖然期限快到,但他表示過,會依據促轉條例規定,在促轉會報上來後,他同意延長。
蘇貞昌也說,促轉條例規定,延長就是一年但不限次數,而總統蔡英文在 2 月 28 日當天公開宣示,只要促轉工作還沒完成,就有繼續存在的必要,「我們會依據這樣來做」,也會依法來做,延長後如果有需要,當然再繼續依促轉條例規定,還可以繼續延長。
賴品妤問,根據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 6 條規定的財產歸還,之前有做過很多討論,但相關細節還沒訂出來,這有 2 個方向,一種是立專法,另一種是修正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促轉會目前決定往哪裡走。
促轉會代理主委楊翠說,關於在戒嚴時期財產收奪部分可分為 3 個部分,不當黨產由黨產會處理,至於用各種行政不法所收取的這要研議,另外,根據促轉條例第 6 條處理的,主要是針對不法刑事判決的沒收財產,而促轉會在研究國外立法例下,目前政策方向朝向立專法方向去做,研擬法案的初稿。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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