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芋傳媒記者簡翊展報導)去年監察院組織法增訂「提名前並應公開徵求公民團體推薦人選」,許多公民團體、政黨都有收到總統府函請推薦監察委員人選,今(10 日)是提名的最後期限,民主進步黨立委鍾佳濱邀請到幾位友黨立委以及學者專家,一同探討監察權的未來,台灣民眾黨、時代力量與中國國民黨都贊同監察院逐步虛級化。
民主進步黨立委鍾佳濱提到,過去扁政府朝小野大、馬政府國會過半,在野黨多以政黨色彩濃厚為由,杯葛、反對監察委員提名與補提名,憲法體制希望監察委員超然獨立,然而國會行使同意權上仍有濃厚的政黨政治色彩,廢除監察院、考試院,恢復三權分立也是民進黨的立場。
他亦指出,過去扁政府時期設立 NCC、公投審議委員會,立法院同時通過法條,要求該委員會委員名單應由國會政黨席次比例構成,其後多被認定違憲;大法官們認為,原應屬行政院的提名權不該交予立法院。
過去憲法要求監察委員要超脫黨派,鍾佳濱表示,監察委員提名、行使同意權時,必然會有政黨政治色彩,且監察委員的職權又該如何監督,監察委員是獨立行使職權,但若有不適格的部分,問責的對象應該是提名的總統、推薦的公民團體,還是行使同意權的立法院?
台灣新住民人權協會理事長楊聰榮教授表示,現在的監察院是「四不像」,未來可以修憲或在組織法裡調整,讓監察院作為直接民權的延伸,先降低監察院的層級,擔任委員也不需要過高的資格門檻, 讓社區的任何一人都能出任,讓監察委員出自鄰里、貼近基層,可以快速接受民意並反映出來,甚至是撤除彈劾權、廢舉權,改作為國會監督的角色。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常務監事謝東儒強調,公督盟一向主張,任何權力制衡與形成過程應該公開透明,監察委員並非直接民選,但提名過程公開透明有其必要,讓人民能夠了解被提名人的背後核心價值。
台灣民眾黨立委蔡壁如則建議,利用民間海選可以降低政黨色彩,立法院也可以盡快組成修憲委員會,讓諸多的議題可以進行討論,讓議題開始建立共識。
中國國民黨立委林為洲表示,如果監察院要繼續運行,就必須符合憲法要求,「超脫黨派獨立行使職權」,不修憲狀況下也能透過《組織法》、《職權行使法》,限定一些提名辦法與人選資格、同意門檻,可以朝這個方向修法。
「不管民進黨還國民黨的總統,提名時怎麼會真的超脫黨派,一定會盡可能提名立場相近的人選!」林為洲提議,要超出黨派應該有更嚴格的限制,譬如要求過去十年未曾加入任何政黨;而廢除監察院會碰到修憲的問題,虛級化也是一種方式,像現在考試院就是一樣的處理方式,持續減少委員數量,這也是當年凍省的方式。
擔任國民黨團總召的林為洲也表明國民黨的態度,他說,國民黨態度很簡單,如果要繼續存在,那就好好討論不修憲的狀況下,如何改修其他的法,讓監察委員真的能超脫黨派獨立行使職權,若是要走向虛級化,他們也不反對。
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強調,時代力量立場也是支持修憲廢除監察院、考試院,修正為三權分立。
邱顯智指出,監察院公開透明的問題,相較於司法系統而言是非常不足,一直到最近監察院才修正,行使職權時必須記名投票,讓社會能檢視每個個別委員的決定,短期內可以比照立法院,各級審查、協商都開直播供大家檢視。
如果無法推動修憲,邱顯智認為,可以認真強化監察權的執行,讓監察院的業務貼近人民;他提到,冤錯案最後一絲希望就在監察院,但是監察院在審案機制上,對人民非常不友善,人民前來陳情時,投遞陳情書後無法得知案件進度,閱卷後也不知道內容到底是哪些人的決定。
邱顯智說,監察院作為一個院級單位,不應該有上述狀況發生,他固然希望國家體制正常化,但現階段弱勢人民、受冤屈的人最後一絲希望是在監察院,他還是希望監察院能充分展現這方面的功能,爲那些走投無入的人發聲。
台灣民眾黨立委張其祿也表示,他認為回歸單純的三權分立比較好,民間共識也已經到了,他也呼籲執政黨與最大在野黨一起合作,推動修憲讓調查權回歸立法院、考試權回到行政院,讓國家體制朝向更好的方向。
民主進步黨立委蔡易餘說,他個人建議應該回到三權分立,把調查權交給立法權來行使,因為立法權本身擁有民意基礎,行使調查權也需要民意基礎,另外,先前監察委員陳師孟衝撞司法權,希望約詢有司法程序疑慮的法官,他相當認同陳師孟的作為,但後來得到的結果他覺得很可惜,監察權應該可以挑戰法官的自由心證。
蔡易餘認為,如果是推動小規模修憲,監察委員應該按國會政黨比例提名,但要落實事後審查問責的角色,監察院就負責回溯五年前的案子,五年內的案子則交給立法委員,以減少朝野政黨的政治立場干預,他也希望有機會就在這一屆啟動修憲,讓體制回到三權分立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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