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鹿港鎮發展歷史悠久,為使非具文資保存身分的歷史老屋活化利用,彰化縣文化局 6 月 30 日前受理申請補助修繕,最高新台幣 90 萬元,也補助利用老屋進行文化經營的承租人。
「一府二鹿三艋舺」說明鹿港鎮在全台歷史發展脈絡的重要性,為協助非具文化資產保存法規範的建築物再現風華,彰化縣文化局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即日起到 6 月 30 日受理申請「彰化縣鹿港鎮歷史老屋活化再利用補助計畫」。
文化局表示,縣長王惠美非常關心縣內歷史老屋活化再利用,補助資格為建築物位於鹿港鎮,非具文化資產保存法規範身分,且在 1970 年前興建完成,具歷史、文化並有保存再生價值,歷史老屋或土地所有權人、使用人、各基金會、文史工作室、其他公私立法人、團體、教育學術單位都可申請。
文化局說明,為保存歷史老屋,縣府積極爭取文化部補助,配合縣內預算,提倡民間自發性保存並活化老屋,結合公私部門力量推動補助計畫,這項計畫為文化部補助辦理「千帆入港-再造鹿港歷史現場」專案子計畫,項目分為小型修繕類及文化經營類。
文化局表示,小型修繕類為補助歷史老屋建物本體修繕,不含裝潢、新建、改建、擴建,以恢復原有文化歷史脈絡,並依原風貌、構造、材料、工法等進行修繕為原則,補助比例以最高一半、金額 60 萬元為上限,另外,若同意修繕後無償提供文化局使用 5 年,最高補助 90 萬元。
文化經營類則補助承租人於歷史老屋從事有助提升在地生活、文化藝術、傳統技藝等相關事項,補助金額以每月 8000 元為上限。
文化局表示, 14 日將在鹿港桂花巷藝術村 35 號空間舉辦地方說明會, 21 日也在鹿港圖書藝文中心舉辦匠師技藝現場演示座談,盼結合公、私力量合作推動歷史老屋修繕及創意經營,以振興地方文化藝術與活絡產業經濟。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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