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地方法院 1 名毒品案通緝犯黃姓男子,已逃亡 19 年 9 個月,通緝 20 年即將期滿,在武漢肺炎疫情嚴峻時,於 2 日從中國大陸廈門返台主動投案,地院認有逃亡之虞,依法羈押。
嘉義地方法院庭長兼發言人洪嘉蘭今天表示,黃男為違反麻醉藥品管制條例的通緝犯,1990 年間,因涉嫌運輸毒品安非他命遭起訴,地院審理時,黃男逃亡未到案,地院發布通緝,通緝追訴期 20 年,至今已逃亡 19 年 9 個月,剩 3 個月通緝期滿。
洪嘉蘭指出,黃男於今年 3 月 2 日從中國返台投案,經航警局逮捕後,送嘉義地方法院進行訊問後,認為有逃亡之虞,依法羈押。
洪嘉蘭說,黃男即將通緝期滿主動自中國地區返台投案,因可能存在的防疫風險,因此,訊問、押解過程均嚴陣以待。
洪嘉蘭表示,嘉義地方法院於 2 樓陽台戶外空間設置臨時法庭,黃男到院時,隨即測量體溫確認無發燒,並穿上手術防護衣、口罩、護目鏡,到場審理法官、書記官、法警均全程穿著相同防疫裝備。押解人犯至看守所,全程仍穿著相同防疫裝備。
洪嘉蘭指出,依相關防疫規定,黃男自中國地區返台,於入境時,經測量體溫雖無發燒症狀,依現行防疫規定原應進行 14 日居家檢疫,不過,因同時具有通緝犯身分,航警局依法逮捕後,送嘉義地方法院訊問。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