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昨天(3 日)公布台灣第 42 例武漢肺炎(COVID-19)確診病例,也就是先前第案 34 案確診患者的「同病房、不同病室」、已出院病人的陪病家屬(50 多歲女性)。
但「同病房,不同病室」,是什麼意思?引起很多討論。
奇美醫院加護醫學部主治醫師陳志金,整理出醫學上「病房」和「病室」的定義:
病房(Ward):是一個護理站單位,通常以樓層區命名,有專科性、綜合性、一個/數個護理站。
病室(Room):病房內的隔間單位,有單人、兩人、三人、四人一間病室,病室內的單位叫做床。
陳志金在臉書指出,但在醫院實務上,一般並沒有那麼嚴格區分:「其實,我們都混著叫病房啦!或者,病房叫 Station(護理站)、病室叫病房。我也沒那麼認真在分耶!」
(新聞資料來源:中央廣播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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