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姓業者日前在新竹縣橫山鄉一處農地非法堆置化學廢液桶,桶子破損有滲漏疑慮,新竹地檢署認為,蘇男未按要求提出清理計畫,縣府動用預備金清除,依法起訴也建請法官從重量刑。
檢警調查,蘇男日前被委託清運有毒廢棄物,清運逾 400 個殘留有毒的廢液桶,他沒有清運許可相關文件,竟僱用不知情的司機,將這批化學桶開車載到橫山鄉的一處農地堆置。
檢警表示,廢液桶內物質經過化驗,發現含有銅汙泥、腐蝕性廢棄物及易燃性廢棄物,對環境恐有疑慮,需儘速清除,以免造成環境污染。
新竹縣環保局命令蘇男,應在去年 7 月 5 日前提送處置計畫書,並清除處理現場廢棄物,但蘇男置之不理,最後由縣府動用第 2 預備金新台幣 1350 萬元,代履行清除,事後再依法向蘇男求償。
檢方認為,蘇男涉犯廢棄物清理法,且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文件從事廢棄物清除罪嫌,犯後也沒依照縣府要求,提出清理計畫,導致縣府要動用巨額準備金代履行清除,惡性重大,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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