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營建署主任秘書王東永今天表示,去年在 6 都試辦的第 1 期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參加的房東與房客分別有 98 % 與 95 % 表示支持,更有 91 % 媒合成功的房東願繼續參加,呼籲想加入的房東或房客把握機會申請。
王東永上午在出席內政部例行記者會時表示,去年在 6 都試辦的第 1 期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經委託調查,發現參與社宅包租代管的房東有 98 % 表示支持, 89 % 認為可節省招租與管理成本,已媒合成功的房東更有 91 % 願意繼續參加,主因為加入享有稅賦優惠、修繕補助及租屋糾紛排解等多項好處。
王東永指出,調查也發現,參加的房客有 95 % 表示支持, 80 % 認為可節省尋找房屋的時間,主因為有租金折扣、社會弱勢租金補貼及租屋糾紛排解等多項優惠及服務而加入。有效改善過去租金無法負擔、屋齡大、屋況差、缺乏電梯及停車位公設等租屋常遭遇的困難。
王東永表示,因社宅包租代管有提供租金補貼給符合條件的弱勢家庭,在媒合成功的房客中,有 65 % 本身或同住家人具有經濟或社會弱勢身分,其中以「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居多,有效幫助弱勢的民眾解決租屋問題。
王東永指出,為持續滿足各地方民眾租屋需求,已推動社宅包租代管第 2 期計畫,進一步與地方政府、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地方租賃公會合作,以「縣市版」及「公會版」雙軌模式,共同推動 2 萬戶,參與業者達 47 家。
王東永表示,縣市版部分,除延續由地方政府招募業者辦理外,推動區域更擴及全台,推動 1 萬 5000 戶,截至今年 1 月底止,已有 6 都、基隆市、新竹市、嘉義市、新竹縣、苗栗縣、屏東縣、嘉義縣、及宜蘭縣等 14 個地方政府加入,參與業者累計 20 家,並陸續增加中。
王東永指出,公會版則由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透過 6 都地方租賃公會及業者辦理,預計推動 5000 戶,參與業者達 27 家,公會版更提供房客依就學就業需求自行選擇租屋地,租金評定原則透明,公會協助處理糾紛,補助經費核撥直接,建立專款專用帳戶並與民間企業合作進行風險控管等服務。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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