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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國土計畫法挨批 內政部:無開發至上思維

圖片來源:中央社

國土計畫法修法爭議,內政部今天表示,這次修正是為賦予國土計畫適時檢討變更,以因應全球氣候變遷及國際政治經濟情勢快速變化趨勢,辦理過程均將開放民眾參與,並無開發至上思維。

行政院會日前通過國土計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因應重大建設可檢討變更等內容,引發外界質疑重大計畫未來可不受「國土計畫法」限制,嚴重倒退。

內政部今天下午發布新聞稿指出,全國國土計畫係國土空間發展及土地使用最上位指導原則,界定國土適宜發展及不適宜發展範圍,將城鄉發展建設引導在適宜發展範圍內,至於不適宜發展範圍則儘量維持原本自然狀態,使國土有秩序保育及發展。

內政部並表示,國家重大建設包含不同面向,並非僅限於產業園區。國土計畫依據各部門特性,配置其最適宜發展區位,國土空間規劃並非僅限於開發導向,資源保育、農業發展及公共設施提供,均應納入規劃考量,以對國家發展負責任,因應重大狀況,並避免國土發展僵化。

內政部指出,這次國土計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也增訂於「經行政院核定之國家重大建設計畫」情況下,得適時檢討變更各級國土計畫,未來配合發展需求,政府及時提出相關重大建設計畫以為因應,若各級國土計畫有須配合檢討需要,應得適時調整以符實需,又為避免所謂「國家重大建設」浮濫提出影響計畫穩定性,僅限定經行政院核定者為限。

內政部表示,現行國土計畫法規定,國土計畫適時檢討變更時,仍應依法辦理公開展覽、公聽會等民眾參與程序,且也需經各級國土計畫審議會審議通過,民眾如就該國土計畫變更案有相關意見也可提出,供國土計畫審議及核定參考。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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