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華為與中興通訊今天雙雙要求美國聯邦傳播委員會最終裁決時,勿將他們的公司列為國家安全威脅,排除兩家公司參與美國商業活動。
去年 11 月美國聯邦傳播委員會(FCC)以 5 比 0 表決結果初步裁定,華為與中興通訊構成美國安全威脅,禁止列入聯邦政府 85 億美元設備和服務補助基金適用廠商。
路透社報導,華為今天在近 200 頁文件中,指控FCC此舉「目的是執行某些政府官員和國會議員的訴求,單獨針對華為祭出繁瑣且汙名化的限制,排除華為參與美國商業活動,也打擊華為在美國和全球的信譽」。華為說這是「不合法且誤導」的行為。
中興通訊今天也在文件中要求FCC「花更多時間評估中興通訊為配合美國規定所作努力,包括配合美國的出口管制、經濟制裁措施,以及在中興通訊產品的安全控管」。
中興通訊還說:「公司已花費數以億計美元執行法規遵循計畫,配合美國出口管制相關規定。」
FCC去年初步裁定,將華為和中興通訊排除在「普及服務基金」(Universal Service Fund)適用名單外,並提議要求其他服務供應商取消或替換現有由華為和中興通訊提供的設備和服務。
FCC主席派伊(Ajit Pai)當時聲明中解釋,之所以對華為和中興通訊採取禁令,因為這兩家公司「和中國政府及軍事機關關係密切」。
FCC將最終決定權交給FCC的公共安全與國土安全局(Public Safety and Homeland Security Bureau)。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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