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立委選舉投票結束,警政署統計全台各地選舉違規共計 49 件 47 人,其中撕毀選票有 13 件 13 人,攜帶手機或攝影器材進入投票所有 17 件 17 人,由各縣市選務機關認定是否違反選罷法。
第 15 任總統副總統及第 10 屆立委選舉今天進行投票,各地天氣晴朗,投票排隊人潮湧現。
根據警政署截至今天下午 4 時最新統計資料顯示,各直轄市、縣(市)警察局受理選舉違法(規)件數共計 49 件、 47 人。
其中,攜帶手機或攝影器材進入投票所有 17 件、 17 人;撕毀選票有 13 件、 13 人;抑留、隱匿選票者計 1 件、 1 人;將選票攜出場外者有 4 件、 4 人;投開票日從事競選、助選或罷免行為者有 5 件、 5 人。
以及因亮票而違反選罷法移送法辦者為 1 件、 1 人;其他包括跑錯投開票所致妨害公務、和投票者腳踩到選票而毀損選票等情形等,有 8 件、 6 人。
警政署表示,上述案件是否違反選舉罷免法等相關規定,以各縣市地方選務機關認定為準。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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