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網絡安全法」今天正式生效,行動電話用戶自行購買預付卡後,在開通時需要實名登記。此外,在網安法生效前就使用的預付卡,則必須在 180 天內完成實名登記,否則會被停止使用。
星島日報報導,此外,由澳門司法警察局統籌,並與行政公職局及郵電局聯合組成的「網絡安全事故預警及應急中心」也在今天開始運作,由澳門保安司長黃少澤及警察總局長梁文昌等主持掛牌儀式。
澳門司警局說,「網絡安全法」的生效與預警及應急中心的啟用,不單回應了社會各界對維護網路安全的急切需求,更對保障澳門長期繁榮、穩定和持續發展有著重大且深遠的意義。
至於網安法生效後,行動電話用戶仍可自行購買預付卡,當開通電話卡時需於指定單位或手機app實名登記,而於法律生效前使用中的預付卡需於 180 天內完成實名登記手續,否則會被停止使用。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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