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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5員警涉收賄包庇賭博電玩 公懲會判撤職

圖片來源:Pixabay

前高雄市警局仁武分局偵查隊偵查佐蔣曜同等 5 名官警被控收賄包庇賭博電玩,被判 7 年至 21 年不等徒刑,並褫奪公權。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判決 5 人撤職,並停止任用 3 年至 5 年。

前仁武警分局偵查隊偵查佐蔣曜同、高鋒銘,前仁武分局行政組警員林旻諄、前鳳山分局督察組警務員陳志興、前鳳山分局警備隊巡佐許豐泉等 5 人,被控收受賭博電玩業者賄款,對業者「放水」不取締,或包庇遭臨檢業者過關。

高雄地檢署指揮廉政署、調查局高雄市調處偵辦後,將 5 人等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高雄市政府也將涉案員警停職,並移付懲戒。

最高法院今年 9 月間判處蔣曜同有期徒刑 17 年 6 月,褫奪公權 6 年;高鋒銘有期徒刑 8 年,褫奪公權 3 年;林旻諄有期徒刑 7 年,褫奪公權 3 年;陳志興有期徒刑 21 年,褫奪公權 7 年;許豐泉有期徒刑 14 年,褫奪公權 6 年。

公懲會審理後,認為蔣曜同等 5 人除觸犯刑事法律外,均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 5 條公務員應清廉之旨,判決蔣曜同撤職並停止任用 5 年、高鋒銘撤職並停止任用 3 年、林旻諄撤職並停止任用 3 年、陳志興撤職並停止任用 5 年、許豐泉撤職並停止任用 3 年。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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