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內閣今天通過新法案,禁止「性傾向扭轉治療」(conversion therapy)。這項療法強迫將跨性別或同性戀者轉變為異性戀者。
這項新法律預定明年完成立法,將對從事性傾向扭轉治療者,判處 1 年以下刑期或 3 萬歐元( 3.3 萬美元)以下罰金。
研擬法案的德國衛生部長史巴恩(Jens Spahn)表示:「同性戀不是一種疾病,因而『治療』一詞具誤導性。」
一旦完成立法,德國將成為繼馬爾他(Malta) 2016 年完成類似立法以來,第 2 個實施此禁令的歐洲國家。據估計德國境內一年約有 1000 起「再教育」同性戀者案例。
史巴恩希望禁令盡可能擴大規範範圍,他說,這項所謂的治療,經常造成「嚴重生理和心理傷害」。
「此禁令對於所有在性向問題上掙扎的人來說,也是個重要象徵:你可以做你自己。」
除了對從事這項治療者判處徒刑外,新法律還將對那些提供或宣傳「扭轉治療」的人處以罰金。
對未成年人進行扭轉治療將全面禁止。若透過武力或威脅,違背成年人意願實施扭轉治療,則屬非法行為。
醫學專家認為,透過心理或精神干預來改變某人的性取向是偽科學、無效且經常造成傷害。
最引發爭議手法,涉及接受治療者觀看同性戀行為圖像時施加電擊,或注射男性荷爾蒙睪固酮。
歐洲議會於 2018 年 3 月通過決議,譴責這項治療,並呼籲成員國禁止這類療法。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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