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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馬英九疑濫用心證 監察委員將約詢承審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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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總統馬英九涉洩密案已被判決無罪確定,而監察委員陳師孟 7 月時曾表示,要調查歷審法官有無涉辦案濫用自由心證情形,知情人士今天表示,預計明年 1 月約詢台北地院承審法官唐玥。

唐玥下午表示,日前接獲監察院的約詢通知,尚未收到正式函文,不知道監委要問什麼問題,基於尊重監察院職權,她將如期前往說明。

陳師孟今年 7 月曾發布新聞稿表示,針對前總統馬英九洩密案,已由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判決無罪確定。但該案前經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無罪後,歷經台灣高等法院二審改判有罪、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及此次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判決無罪確定,由於此案歷審判決反覆,已造成各界對承辦法官的法律見解有所質疑。

陳師孟進一步表示,依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證據的證明力,雖然可由法院本於自由判斷,但不得違背經驗法則及論理法則,否則就與證據法則有違背,此即自由心證主義。因此,究竟歷審法官有無涉及「法官辦案濫用自由心證情形」,而影響其判決結果,確實有進一步查明釐清必要,已申請自動調查。

知情人士表示,此案進行調查後,約詢相關人為正常的程序,因此預計明年 1 月約詢台北地方法院承審法官唐玥,至於相關細節由於仍在調查中,不便多做說明。

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表示,大法官釋字第 325 號解釋對監察院調查權有界線,必須在法律見解、事實認定等審判核心之外,只要不觸及審判核心,尊重監委職權。

唐玥法官畢業於台灣大學法律系,司法官訓練所第 53 期結業,2014 年起擔任法官,審理過夜店殺警案、清大博士生被撞死肇逃案,目前為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法官。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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