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G 競標專題 5 G 競標將登場,不過,行政院近日拍板通過專網頻譜,業界人士擔憂,電信業重金取得頻譜,在煩惱該如何收支平衡時,政府卻開放企業專頻等於瓜分企客市場,對電信產業不公平。
台灣 5 G 第一波釋照 12 月 10 日開始競標,底價訂為新台幣 300 億元,由 5 大電信業者廝殺角逐,市場預料,在 3.5 GHz 黃金頻段「僧多粥少」的狀況下,勢必掀起一場銀彈大戰,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代理主委陳耀祥日前更表示,將預算收入提高 10 %,達到新台幣 440 億元。
而另一方面,行政院在競標前夕拍板通過特定頻段 4.8 到 4.9 GHz 作為 5 G專網頻譜,並自即日起供符合資格的公私部門申請進行場域實驗,於 2021 年到 2022 年間擇期開放執照申請。
電信業界人士評論,「電信業透過重金取得競標頻譜,等於是被迫買全區,還要負擔高額全區建設義務與資安防護成本,在煩惱該如何收支平衡時,政府開放企業專頻,等於帶走了企業客戶,讓電信業者因標金大失血後,又因企業市場流失而雪上加霜」。
台灣電信產業發展協會副秘書長劉莉秋進一步表示, 5 G 的商業模式中,估計有 80 % 是來自 B 2 B(企業對企業)市場,尤其企業專頻釋出時間點,比原先預期的 2022 年至 2023 年提前,政府此舉讓企業和電信業在取得頻譜上幾乎同步,等於是剝奪電信業和企業合作的機會。
雖然電信業也能申請概念性驗證(POC)與商業性測試(POB) 5 G 實驗案,但劉莉秋表示,POB 和 POC 期效只有半年,頻譜約略落在 1.7 至 3.5 GHz 之間,一般企業申請專頻 4.8 到 4.9 GHz 卻可落地生根,未來直接換照繼續經營,但電信業者卻不能在 POB 和 POC 後直接申請企業專頻的專用電信執照,也被企業專頻申請排除在外。
NCC 方面則回應,雖然電信業者不能申請專頻專網,但可以透過與企業、公部門合作,扮演類似顧問或是建設團隊的角色,進行 5 G 相關的實驗。
至於各大電信業者看法,遠傳總經理井琪指出,儘管企業專頻的頻譜需繳交使用費,但相較電信商以競標取得頻譜,仍少百億元標金成本。
她先前也表示,「公平的頻譜政策是市場競爭與政府法制的基石,專用頻率提供於商用,勢必將衝擊產業的公平競爭、讓電信業者雪上加霜,並降低頻率使用效率,更不利電波秩序的監理」。
台灣大哥大總經理林之晨之前則強調,「多贏的結局就是真正的公平」,如果稀缺的頻譜公共財要開放大家使用,就要公平的開放,不能只針對非電信企業開放,但他認為,企業專網不會對 5 G 競標金額有影響,畢竟會使用企業專網的客戶必須要有一定規模。
而亞太電信則持贊成意見,董事長呂芳銘曾指出,企業專頻必須要同步對電信公司與企業開放申請,從國家產業發展來看,只有透過電信公司一條路是不利的,認為開放企業專頻與電信是相輔相成。
台灣通訊學會理事長劉柏立先前表示,「如何確保頻譜資源和諧使用、公平使用、乃至於有效應用」,這應該是電信事業與非電信事業間最基本的交集共識。
以國外案例觀察,德國政府為確保製造業競爭力,即日起開放 3700 至 3800 MHz 的頻段供企業申請,保留 5 G 頻譜讓企業建設專用網路,不僅汽車零件大廠博世(Bosch)、化工業巨擘巴斯夫(BASF)、福斯汽車(Volkswagen)、BMW等製造業全都躍躍欲試,未來醫院、機場、展覽館、足球場也可能自行興建 5 G 專網。
但市場人士評論,德國國土大,網路涵蓋率僅有 6 成 5 ,讓企業有專頻專網才有其經濟效益,而台灣網路涵蓋率高達 99 %以上,不能一概而論。
鄰近國家日本,雖另開了大頻寬的 5 G 專網頻譜給非行動營運商的垂直產業使用,但電信營運商並無明顯的反對聲音;日本頻譜執照主要是採取審配制度,預定 2020 年夏天完成 Local 5 G 專網頻譜整套制度化及規範作業。
整體而言,台灣企業專頻制度並非國際特例,但如何打造符合國情,以及最有利產業與國家 5 G 發展的政策,仍值得各界深思。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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