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署修正發布法人從事跨國境婚姻媒合許可及管理辦法,增列防堵條款,明定遭廢止許可法人代表, 4 年內不得再申請擔任其他跨國婚媒代表人或工作人員,以防範不法集團另起爐灶。
內政部移民署發布新聞稿指出,「財團法人及非營利社團法人從事跨國境婚姻媒合許可及管理辦法」,昨天修正發布,並增列防堵條款。
移民署表示,過去曾發現從事跨國婚姻媒合的法人遭廢止許可前,還另外申請成立新的法人團體,這次修正相關辦法,明定遭廢止許可法人代表, 4 年內不得再申請擔任其他跨國婚媒的代表人或工作人員,藉此防堵不法集團另起爐灶。
此外,移民署近期也接獲民眾反映,在網路發現有網友張貼招攬跨國婚姻媒合訊息,並附有美女照與刊登者聯絡方式,事後發現服務品質不佳,相親對象和刊登照片落差甚大,民眾認為有詐騙金錢嫌疑。
移民署指出,現已鎖定目標追查,經蒐證後會提送審查小組裁罰。經統計,今年違法跨國婚媒遭裁罰共 61 件,其中 57 件是個人收受報酬及刊登廣告被罰,民眾發現有人未經許可從事媒合跨國婚姻,可向各地移民署專勤隊檢舉。
移民署建議民眾可至官網查詢合法跨國婚媒法人訊息,並選擇合法團體,呼籲不要與網路私人介紹跨國婚姻媒合者接洽,以免發生糾紛而難以解決。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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