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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啟動第2期在台商業法規合作 看好離岸風電

圖片來源:中央社

歐洲經貿辦事處長高哲夫(Filip Grzegorzewski)今天在「歐盟在台商業與法規合作第 2 期計畫」簽約儀式受訪表示,看好歐盟廠商在台投資離岸風電潛在商機,希望相關法規能夠完備。

高哲夫指出,離岸風電是現階段歐盟廠商在台最大的投資,也是歐盟會員國關切的議題之一,希望能與台灣有更深度的合作。

由歐盟執委會全額支持的歐盟在台商業與法規合作計畫第 1 期,促進歐盟與台灣的對話與法規合作,透過公開活動,帶動台灣社會對歐盟的了解,第 1 期計畫已於 2018 年結束。

歐盟執委會啟動第 2 期計畫,進一步強化和台灣的雙邊合作,並選擇台灣工業技術研究院,在未來 3 年內負責執行第 2 期計畫的合約。

歐盟在台商業與法規合作第 2 期計畫主要在促進歐盟在台灣貿易和經濟利益,並透過與台灣各界合作,改善商業環境、貿易及投資相關法規與制度,並針對氣候變遷、能源安全、數位化全球等議題展開合作。

歐洲經貿辦事處表示,在氣候變遷、綠能議題上,離岸風電是很重要的在台投資項目,今年底前即將商轉的海洋風電是歐盟廠商與台灣廠商合作的具體成果;台灣力推離岸風電本土供應鏈,這是可預期將來會自然發生的結果,但是希望不要用政策強制達成。

歐洲經貿辦事處指出,若是歐盟規定,台灣半導體產品銷歐,必須先在歐洲設半導體工廠可行嗎?只要台灣的離岸風電供應鏈廠商品質達到標準,自然就會進入供應鏈。

歐盟風電業者指出,希望台灣離岸風電政策能維持一致性、穩定性,不因政黨輪替而急轉彎,也不要在既有的法規之外,出現臨時意外的規定。從與台灣廠商合作經驗顯示,台灣離岸風電市場潛力雄厚,本土供應鏈廠商也會逐步增加。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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