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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獄36年 巴爾的摩非裔哈林3人組終獲釋

圖片來源:Pixabay

美國 3 名來自巴爾的摩(Baltimore)的非裔男子於坐牢 36 年後,今天無罪獲釋。對於這場冤獄,其中一名受害者說:「有人必須為此付出代價。不能讓這件事就這麼算了。」

1983 年,馬里蘭州西巴爾的摩哈林公園中學(Harlem Park Junior High School)一名 14 歲學生在校內遭射殺,他的喬治城大學(Georgetown University)外套也被偷。由於這是巴爾的摩公立學校首次發生校園致命槍擊案,當時引發軒然大波和媒體廣泛報導。

根據州檢察官辦公室發布的聲明,當年調查人員鎖定徹斯納特(Alfred Chestnut)、史都華(Andrew Stewart)和華金斯(Ransom Watkins)這 3 名 16 歲非裔男孩,並指導、脅迫其他青少年證人提供對 3 人不利證詞,證明 3 人犯案。 3 人後來被判處無期徒刑。

協助「哈林 3 人組」(Harlem Park Three)獲釋的「中大西洋無辜計畫」(Mid-Atlantic Innocence Project, MAIP)指出,當年有 4 名證人在審理期間指認徹斯納特等 3 人涉案,但後來撤銷相關說法。儘管徹斯納特後來遭目擊身穿喬治城大學外套,他的母親已出示收據,證明曾購買同款外套。

州檢察官莫斯比(Marilyn Mosby)於「哈林 3 人組」獲州巡迴法院法官正式宣告無罪並自監獄釋放後表示:「由於檢警失職,這 3 名男子於孩童時期就被判有罪。」

莫斯比又說:「他們該獲得的遠遠不只是道歉,我們虧欠他們真正的賠償,我打算為此全力以赴。」

在獲釋後記者會上,華金斯表示:「這種事絕對不該發生。」

他強調,必須有人為冤獄案負責,「這場奮鬥還沒結束」。

MAIP 執行長阿姆布魯斯特(Shawn Armbruster)指出:「所有和本案有關的人,包括學校主管、警方、檢方、陪審團成員、媒體和社區,都遽下判斷並容許自身的管窺之見,蒙蔽了證據呈現的明顯問題。」

自 1983 年被定罪判刑以來,含冤的「哈林 3 人組」坐了 36 年牢,當年的 16 歲少年也成了 50 多歲中年人。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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