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從新竹縣飄來的氣味實在是很臭,新竹市民已經瀕臨忍無可忍的界線。這個案例凸顯了跨縣市的空氣品質治理,可以從空污法當中尋找解決方案,包括「好鄰居條款」。
新竹市南寮一帶的民眾,在 11 月 9 日下午向我反應「空氣中有臭味」,我向新竹市政府詢問,才知道位在南寮北方的新竹縣新豐垃圾掩埋場失火,而垃圾燃燒產生的臭氣、煙霧就飄到南寮。
11 月 10 日傳出垃圾場火勢已經被熄滅了,但是民眾還是聞到臭味,而網路社群的討論說火勢看似熄滅,其實已經轉為悶燒。但是這個說法沒有任何管道可以證實,民眾只能自己到現場看,或是從網路討論獲得訊息。
從 9 日到 19 日,南寮的民眾多次聞到臭味,甚至在市中心都有民眾聞到塑膠燃燒的臭味,於是懷疑新豐垃圾場的火勢持續悶燒。但是民眾無法從正式管道獲得公開、完整的資訊,只能靠自己。至於新竹市政府更是被新竹縣「已讀不回」,火災剛發生時,提出要協助滅火的建議被婉拒,之後多次詢問火場狀況也沒有正式回應。
而在 12 日的媒體報導中,新竹縣消防局承認新豐垃圾場在今年發生兩次火災、三年內累積發生 14 次火災的數據,等於是間接證實以往南寮民眾長期聞到臭味、懷疑是來自新豐垃圾場的疑惑。
我本人則是在 11 月 15 日、17 日都到新豐垃圾場勘查。現場充滿垃圾、腐爛味,沒有任何人員駐守,只看到堆置的垃圾中不斷冒出煙霧,然後跟著臭味,順著東北季風往南寮漂過去。臭氣、煙塵(包括 PM2.5)影響範圍橫跨新竹縣市,包括新竹縣的新豐、竹北,以及新竹市的南寮、市中心周邊區域。新豐垃圾場失火的受害者,是橫跨新竹縣市。
這類跨縣市的空氣污染議題,以往都只能透過縣市政府之間協調,單方面的「呼籲」、「懇請」對方縣市處理,至於要不要處理、處理速度、處理進度也只能由對方決定。簡單的說,就是「滿滿的無力感」。
但是,在去年 8 月實施的新版「空氣污染防制法」,讓跨縣市空氣污染問題有不少可以運用的機制。
以新豐垃圾場失火影響南寮空氣品質的案例來看,可以運用的機制至少有兩個。
第一個,是新版「空氣污染防制法」當中,對於露天焚燒造成空氣污染的行為採用更高罰款,而且可以連續開罰的條款。
這個條款是治標,讓縣政府有「短時間要滅火」、「不能讓臭氣擴散出去」的壓力。
第二個,是空污法當中的「好鄰居條款」,讓新竹縣在制定「空氣污染防治計畫」時,不只是要訂出垃圾場失火的防治計畫,計畫也要納入新竹市的意見。
這個條款是治本,讓新竹縣要制定出跨縣市都能接受的空氣污染防制計畫。
以後再發生類似的失火狀況時,相關訊息都要公開、透明化。
新竹市也可以利用這個機制要求新竹縣制定,堆積垃圾的處理計畫、處理時程。尤其是,新竹縣下一階段的空氣污染防制計畫正在擬定、送審,新竹市可以趁這個時機,建立跨縣市治理空氣污染的機制。
經過我這次在大會質詢後,新竹市府(據聞新竹縣府)皆同意在明年新制定的「新竹縣空氣污染防制計畫」中會納入新竹市的意見,同時在新竹縣市交界處設立「空氣盒子」跟相關檢測設備,未來相關空氣污染事故一但發生,必須第一時間通知新竹市府,甚至發布空品警報。除了空氣之外,另外在垃圾、水源等環境議題上,新竹縣市都密不可分,互相影響很大。
期待未來在環保議題上,縣市政府能有更大的共識跟互相配合度,共同努力解決縣市生活圈民眾非常關心的環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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