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 年前政府在蘭嶼龍頭海邊蓋了 1 個建築物,達悟族以為這文明產物將帶領族人經濟起飛;未料,帶來的卻是文明垃圾–核廢料。
45 年間,蘭嶼島上經過 4 次全島的大型抗爭,每年都會反核活動,蔡英文總統上任立即於 2016 年 8 月親自登島和鄉民面對面,成為首位登島和雅美人(達悟族)面對面談核廢的國家元首。
以下是核廢料大事記:
–1972 年政府開始以國防工業為由,尋覓核廢料處置場; 63 年選定蘭嶼為「台電核廢料貯存場」,民國 70 年後雅美人發現進入蘭嶼的是核廢料不是工廠時,開始展開抗議。
–2002 年 12 月底發動為期 7 天的大規模抗爭,當時經濟部長陳瑞隆親登蘭嶼協調,允諾成立「蘭嶼核廢料場遷場推動委員會」和「蘭嶼總體社區營造推動小組」。
–2003 年遷場推動委員會開始運作,「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條例」送到立法院。 92 年 4 月前總統陳水扁到台東再次承諾「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別人不喜歡的東西也不能放在蘭嶼。
–2006 年 5 月 24 日總統公布選址條例,將「核廢料」定義為「低放射性廢棄物」,且明定經濟部為最終處置場的選址主管機關,同時成立「選址小組」。
–2012 年 2 月 20 日,雅美族發動島上的第 4 次大規模反核廢料抗議,約有 400 多人參加。
–2012 年 7 月 3 日「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選址」小組,公告「台東縣達仁鄉」、「金門縣烏坵鄉」等 2 處建議候選場址。
–2012 年 11 月 14 日,行院院原子委員會副主委周源卿拋出,如果在符合國際公約和台灣相關規定下,不排除採取境外處理,只要台電提出的遷移方案符合安全,原能會無預設立場。
–2013 年 3 月 22 日,地方傳出台電前往台東南田探勘,台東縣議會核廢料最終處置場專案小組再次否決「地方公投法」阻止處置場公投。
–2016 年 7 月底,因台電未依規定,在 105 年 3 月提出低放射性核廢料最終處置場址,遭原能會開罰新台幣 1000 萬元。
–2016 年 8 月 1 日,蔡英文總統向原住民道歉,提及存放在蘭嶼的低階核廢料遲遲未遷移,盼能對雅美人有所補償,對核廢料儲存在蘭嶼相關決策經過,將提出真相調查報告。
–2016 年 8 月 15 日,蔡英文總統親自登蘭嶼,和雅美人面對面談核廢問題,成為首位登島和雅美人面對面討論核廢問題的國家元首。
–2018 年 12 月 20 日,原住民委員會公告「核廢料蘭嶼貯存場設置真相調查報告書」。
–2019 年 10 月 18 日,「核廢料蘭嶼貯存場使用原住民保留地損失補償要點」經行政院長蘇貞昌核定。
–2019 年 11 月 22 日,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在台東公布編列回溯補償金新台幣 25.5 億元給達悟族,成立基金會管理。蔡英文總統強調,釐清真相是原住民轉型正義的目標。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