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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刺死鐵路警凶嫌罹思覺失調 檢要求再送鑑定

殉職警李承翰警專第一名畢業。 圖片來源:中央社

鄭姓男子今年 7 月搭火車持刀刺傷鐵路警察李承翰腹部致死,嘉義地方法院今天開庭,被告鄭男經精神鑑定罹患思覺失調症,檢方要求再送教學醫院鑑定,法官認為需經合議庭評估。

嘉義地方法院 10 月上旬開庭進行鄭男涉殺人案準備程序,當時鄭男律師要求被告需進行精神鑑定,鑑定結果日前出爐,經診斷為思覺失調症,推測被告行凶時,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

嘉義地方法院今天上午再次開準備程序庭,法官先詢問被告鄭男精神狀態,鄭男回答有就醫、按時吃藥,今天意識清楚,可以正常回答;對於檢方起訴的殺人等罪嫌,鄭男也都坦承犯行。

不過,對於被告鄭男精神鑑定為罹患思覺失調症,公訴檢察官認為鑑定時間僅有 1 週,就判定被告有被害妄想等症狀,過程有點草率,且沒有清楚說明被告嚴重程度,希望可以再次送台大或其他教學醫院鑑定。

被告辯護人則反駁鑑定過程並不草率,醫師是根據被告就醫病歷、 7 月 3 日犯案當天四處求援過程,以及親友陳述等,診斷被告有嚴重被害妄想等症狀。而被告鄭男則一直強調自己中邪,犯案當天已無法控制自己行為。

另在請求調查證據方面,公訴檢察官則希望先詢問被告後,再傳喚火車列車長、目擊旅客、被告女兒等相關證人,最後再傳喚詰問精神鑑定人。但被告辯護人認為檢警已訊問過相關證人,沒有必要傳喚;且精神鑑定是機關進行,也不需要傳喚鑑定人。

法官認為.還是尊重檢察官聲請相關證人及鑑定人,至於再次送精神鑑定部分,法官表示,等到詰問相關證人及鑑定人後,再由合議庭評估。

法官也詢問檢察官對於被告延長羈押的意見,檢察官認為被告還在治療中,若沒有繼續羈押,恐有再犯之虞,應延長羈押,避免發生類似憾事。

被告鄭男於今年 7 月 3 日搭乘火車,被控持新買刀子刺傷鐵路警察李承翰腹部致死,嘉義地檢署認為被告明知刀子刺向腹部有致命可能,卻仍不違反本意,將他依殺人罪嫌起訴,被告鄭男於 8 月 29 日移審嘉義地方法院,法官認為被告有逃亡之虞,持續羈押至今。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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