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福建廈門擔任社區主任助理的台籍人士今天表示, 30 名台籍助理被行政院訴願委員會認定違法並駁回訴願後,已全數遞狀提起行政訴訟。
33 名台灣人違法在中國擔任社區主任助理,遭內政部依台灣地區與中國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兩岸條例)規定處新台幣 10 萬元罰鍰,其中 30 人不服提起訴願。內政部今天表示,行政院訴願委員會審議後,認定確有違法,決定全數駁回。
當事人之一的廈門市海滄區未來海岸社區主任助理符坤龍告訴記者,他們這 30 人已在上週遞狀提起行政訴訟,進入司法程序。
符坤龍說,「訴訟結果會跟大選結果相關」,希望訴訟時程能跨越到選後,有機會為自己贏得有利結果。
今年 4 月,內政部次長陳宗彥曾表示,國人擔任中國村(居)民委員會副主任、執行主任或主任助理等,已違反兩岸條例第 33 條第 2 項規定,不得擔任經陸委會告禁止的中國黨政軍機關(構)、團體之職務,因此依法對台籍社區主任助理裁處新台幣 10 萬元罰鍰。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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