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防止回流的境外資金炒作房市與股市,造成市場動盪,金管會預計將祭出單一投資總額上限、專業機構管理運用與分年取回機制,三項措施進行防治。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委顧立雄將於 18 日赴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就「海外資金回台現況及後續管理,投資標的與因應策略」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雖然近來境外資金回台投資,帶動金融市場活絡,然而也有人擔心這些資金回台後恐大量投入股市與房市,成為炒作的資金,因此後續該如何管理也是當前必須釐清、說明。
根據金管會所擬定的書面報告中指出,引導資金回台從事實質產業投資,除了金融投資額度設有 25 %的上限之外,也另外設下三道防線,避免這些資金炒股、炒房。
根據金管會規劃的三道防線,第一,匯回台灣的境外資金若要投資有價證券,應該以分散為原則,且投資任何一間公司有價證券的總金額,不得超過運用於國內有價證券總金額的 20 %,同時不得超過被投資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的 10 %,避免投資過度集中。
第二,境外匯回的資金若要用於投資,必須透過信託或是證券全權委託投資的方式,由信託業者或全權委託業者等專業機構管理運用,並依循相關法令執行。
最後,為了避免資金屆滿年限,發生大額提取,進而造成市場波動,金管會也規範分年取回機制,從事金融投資及其餘未從事投資而存放於外匯存款專戶的資金,於屆滿 5 年後可分 3 年取回,減少解除管制後對市場的衝擊。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