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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岸風電衝擊鳥類環評 環委要求補件再審

圖片來源:中央社

環保署今天審查新竹苗栗地區、彰化雲林地區離岸風電開發對鳥類生態影響評估,環委要求開發單位檢示鳥類飛行廊道合理性、是否能自營運起就設定降載機制等,會議決議補件再審。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評委員會今天召開「彰化雲林地區離岸式風力發電計畫環境影響調查報告書」專案小組第 2 次初審會議及「新竹苗栗地區離岸式風力發電計畫環境影響調查報告書」專案小組第 2 次初審會議。

環保署表示,新竹苗栗地區為 2 個開發單位、彰化雲林地區則有 16 個開發單位,由於審查內容皆與鳥類生態相關,因此將鄰近區域的相關開發案合併,分做 2 次會議中審查。

新竹苗栗地區主要為竹風風場與海能風場,面積分別約為 46 及 68 平方公里,預設最多風機數各為 56 部及 65 部;彰化雲林地區離岸風場則以彰化海域預定航道做區分,包含航道外側 9 案、航道內側 6 案及雲林 1 案。

與會環保團體、台灣媽祖魚保育聯盟理事長文魯彬表示,之前曾發現離岸風電廠商在設置鯨豚觀察員一事未履行環評承諾,希望委員正式要求廠商,應提供足夠證明給客觀第三人,確認環評承諾有確實執行。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總幹事施月英則指出,報告中監測資料只有兩季,國外至少有 3 年的資料,要客觀分析畫出鳥類飛行廊道,「不要讓風機變成殺鳥的凶器」;監視器設置應有疏而不漏的概念,現在設置數量實在太少。

環評委員表示,就簡報資料來看,現在預定鳥類飛行廊道不一定會有效果,且鳥類飛行方向還有東西向的問題,就現在預設風場間距 500 公尺可能會變成巨大風牆,若能拉寬到 900 至 1000 公尺,衝擊相對小很多,應檢視現行廊道的合理性。

另外也有環委認為,可參考國外風機(含陸域、離岸)等降載案例,評估是否能在開始營運後就設定降載機制,並與自動監測系統結合,在鳥群接近時分析停機、降載所需的時間。

彰化離岸風場廠商回應,關於降載或停機,就離岸風場而言目前全球仍未有案例,僅少數陸域的風場有執行,主要還是要搭配雷達、照相機,或現場目測人員做物種判別;但環委強調「不是沒有範例就不做」,還是可以執行,營運後如對鳥類沒有損害也能立下典範;兩案最後皆需補件再審。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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