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叫車平台代僱駕駛自救會今天表示,交通部的輔導期將在 11 月底結束,但目前僅 300 名 Uber 駕駛完成掛牌,呼籲政府延緩取締。交通部回應,不會再延長輔導期。
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 103 條之 1 (俗稱 Uber 條款)將在 12 月 1 日正式開罰,網路叫車平台代僱駕駛自救會今天早上舉行記者會表示,從 6 月交通部公告施行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 103 條之 1 修正條文迄今, 4 個月的時間,已有 9000 多名駕駛報考、近 5000 名通過計程車司機執業登記證考試,顯示絕大多數駕駛都有強烈維持生計的需要。
自救會指出,目前完成轉職的 Uber 司機僅 300 多名,甚至有 2000 名雖然已經通過計程車司機執業登記證的考試,但因為講習會人力不足,需要等到 12 月才能拿到執業登記證,之後才能進行後續的靠行等程序,根本無法在 12 月前順利轉職。
網路叫車平台代僱駕駛自救會發言人李威爾說,目前能夠掛牌加入 QTaxi、繼續使用 Uber 平台的 300 名轉型多元成功的代僱駕駛,侷限少數台北的駕駛,司機去靠行也遇到各種刁難。
自救會也提出,計程車公會承諾成立聯合計程車行推薦公開平台,讓車行、牌照、費用資訊公開透明化,提供駕駛參考,但至今仍無進展;部分縣市也沒有足夠的車牌釋出,呼籲政府應該正視問題,延緩取締時間。
對此,交通部次長王國材說,交通部已協調警政署加開講習場次,讓 10 月考取執登的駕駛,在 11 底前完成講習,以取得計程車職業登記證。
王國材表示,小客車租賃業反映未能取得ㄚ牌照,交通部已做相關法規調適,包括「開放法人(租賃車行)靠行計程車行」「計程車跨區領牌」等規定,交通部除將持續給予適當行政協助外,也希望兩業秉持互惠互利原則,透過商業機制處理。
交通部也強調,輔導期結束後,尚未轉職成功者,可留在小客車租賃業提供一小時以上服務,不會有失業問題,交通部不會再延長輔導期。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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