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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注意 開曼經濟實質聲明2020年3月底要完成

圖片來源:Pixabay

開曼群島近日發布「經濟實質年度聲明使用指南」,勤業眾信(Deloitte)表示,內容除說明填寫及遞交步驟,也確定將聲明截止日定為隔年 3 月 31 日,提醒受影響企業提早準備,如期完成申報。

避免因不配合國際反避稅趨勢遭歐盟祭出嚴厲經貿、租稅報復措施,慣有「租稅天堂」稱號的開曼(Cayman Islands)及英屬維京群島(BVI)等地,今年初紛紛推出「經濟實質揭露法案」,要求於當地註冊、並擁有稅務居民身份的企業,必須具備「經濟實質」。

其中,在開曼群島方面,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國際租稅主持會計師廖哲莉表示,當地 10 月 30 日發布「經濟實質年度聲明使用指南」,除說明填寫及遞交年度聲明步驟,也確定將年度聲明截止日定為隔年 3 月 31 日。

廖哲莉指出,企業必須要在 2020 年 3 月 31 日完成首次的年度經濟實質聲明遞交,按規定,所有開曼公司或在開曼群島登記的外國公司都要提交,才後可以辦理所稅申報。

至於聲明內容,廖哲莉說明,根據開曼群島最新發布的「經濟實質年度聲明使用指南」,企業要解釋項目包括,是否從事相關活動、是否為其他地區稅務居民、是否屬於投資基金、年度聲明與申報的聯絡窗口,如公司董事或註冊代理人。

廖哲莉表示,如果是投資基金且無從事任何相關活動者,則須於聲明中提供開曼群島金融管理局註冊編號(CIMA number)、金融機構代號(FI number)、全球中介機構識別號碼(Global Intermediary Identification Number, GIIN)等。

廖哲莉補充,性質屬投資基金且無從事任何相關活動的組織,記得要在 2020 年 1 月 15 日前向開曼群島金融管理局(CIMA)辦理登記。

勤業眾信建議,受影響公司應儘早尋求專業機構或當地註冊代理人協助,就現階段已有明確法令的部份進行分析與評估,及早準備聲明與申報相關資訊與備查文件,並於規定期限辦理聲明與申報。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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