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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廳性別歧視 高市勞工局籲自重免遭罰

圖片來源:pixabay 作者:kaboompics

高雄市勞工局近期一連接獲兩起餐廳職場多元性別歧視投訴案,一旦調查認定屬實,最高將罰 150 萬元。勞工局長王秋冬今天呼籲尊重多元性別,建立友善職場環境,以免受罰。

對於這兩起職場多元性別歧視案例,王秋冬舉個案表示,年初高雄某餐廳錄取一名女性服務生,經過幾天相處,發現「她」其實是「他」。店長隨即面談,認為勞工沒有據實以告真實性別,是不誠實的行為,末了還規勸「同性戀未來很辛苦,你要想清楚……」最後這名勞工不堪精神壓力黯然離職。全案經勞動局原已排入調查程序中,但投訴人因故取消投訴,因此未成案。

另一例則是業者錄取中性化打扮的女性勞工,隨即發現她其實是女同性戀者中的 T,公司認為會影響工作表現,直接將這名勞工解僱。事後當事人向勞動局申訴,現已進入調查程序。

王秋冬指出,諸多申訴雖常因證據不足或認定困難而難以成案,但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 7 條規定,雇主對求職人或受僱人不得以性別或性傾向而予以差別待遇。如雇主以性別來決定招募、甄試、進用、分發、配置、考績或陞遷等條件,依性平法可處 30 至 150 萬元罰鍰。

另外,雇主有義務防治性騷擾行為發生。如僱用受僱者 30 人以上者,應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並在工作場所公開揭示;雇主於知悉性騷擾情形時,應採取立即有效糾正及補救措施。如違反可罰 10 至 50 萬元罰鍰,並應公布姓名等,罰則不輕。

勞工局就業安全科透過新聞稿表示,為落實職場性騷擾防治,不定期就常發生職場性騷擾及女性勞動力密集行業,透過主動查核事業單位,輔導改善相關性騷擾防治措施。如有職場性騷擾法令相關問題,可撥打勞工局諮詢專線: 07-8128330 。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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