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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繳ETC通行費執行案 可到超商繳款

圖片來源:中央社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今天表示,民眾若欠繳 ETC 通行費,金額 2 萬元以下,收到執行分署的傳繳通知後,自 11 月 1 日起可就近前往 7 – 11 等超商繳款,免收手續費。

行政執行署與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為提升服務品質,便利民眾繳納 ETC 國道通行費,自 11 月 1 日起,就高公局及所屬北區、中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移送各執行分署執行的國道通行費欠繳案件,新增超商繳費方式。

行政執行署新聞稿指出,只要金額在新台幣 2 萬元以下,民眾都可持下方印有條碼的傳繳通知,在繳款期限內,就近至全國 7 – 11 、全家、萊爾富、OK 四大超商及美廉社繳款,且免收手續費。

行政執行署表示,行駛國道未繳納 ETC 通行費,有違用路人使用者付費原則,現在超商繳款很方便,已經不用再奔波繳納,省時又省力。

新聞稿另指出,若民眾逾期沒有自動繳清款項,就會被執行分署依法扣押存款、薪資或查封車輛等財產,希望民眾不要因小失大,衍生後續遭強制執行或影響信用的問題。

新聞稿最後提到,行政執行署自 2008 年 6 月起即推動四大超商代收民眾繳納欠稅、罰鍰、勞保、健保及欠費的便民服務,至今年 9 月底止,超商繳納件數已達 518 萬 2646 件,徵起總金額達 173 億 506 萬 5534 元,可見超商繳款便民措施,確實讓民眾有感,更增加國庫收入,一舉雙贏便利多通行費。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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