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眾志祕書長黃之鋒證實不能參選區議員,他今早表示,已收到選舉主任通知,其提名參選無效。
黃之鋒強烈譴責政府進行政治篩選和審查,剝奪他參選的權利,事件也反映出選舉主任「淪為思想警察」。
港府今早也公布,選舉主任已就所有候選人的提名作出決定,其中一名候選人黃之鋒因不符合區議會條例的相關規定,決定其提名無效。
公布指港府認同及支持選舉主任的決定,並說黃之鋒鼓吹或推動「民主自決」,與香港法令要求聲明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內容相違背,有關候選人不可能符合相關選舉法律的規定。
區議會是地方性質議會,新一屆預定於下月 24 日舉行,屆時將會以分區及一人一票方式選出 400 多人。
此前,泛民主派已協調派在各區出選人馬,除了黃之鋒外,其他人全部可以參選。
按照規定,所有報名參選的人都需要填寫聲明,表示效忠基本法和特區政府等。對於黃之鋒填寫的聲明,選舉主任曾 3 次詢問黃之鋒有關眾志的「民主自決」主張。
黃之鋒在最後一次答覆時,曾明確表示不支持「港獨」。
黃之鋒原先報名參選港島海怡西選區。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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