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明天將討論「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及造林回饋條例」修正草案,擴大原住民保留地的禁伐補償範圍,估計補償面積將達到 5.3 萬公頃,約 3 萬名原住民保留地地主受惠。
行政院發言人 Kolas Yotaka(谷拉斯・尤達卡)今天表示,目前有 4.6 萬公頃屬於原住民族私有的原住民保留地,因為位於山林之間,屬於林業用地,禁止砍伐與耕種,只能種樹,造成 2 萬 9000 多名原住民地主的生計損失;因此現行規定,由國家提供每公頃每年 3 萬元的禁伐補償。
Kolas 說,明天行政院會即將通過「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及造林回饋條例」修正草案,擬擴大補償範圍,除了原有的 4.6 萬公頃受到禁伐限制的林業用地以外,還擴大到「水源特定區」及「國家公園」範圍內的原住民保留地。
Kolas 指出,未來草案通過後,預估補償面積將再增加 7000 公頃,總計將有約 5 萬 3000 公頃的原住民保留地可獲得禁伐補償,預估將有超過 3 萬名原住民保留地地主受惠。
另外,Kolas 說,原本該條例第 6 條規定,想申請禁伐補償的地主,其所栽種的林木或竹子必須超過 6 年,才可申請補償。政院版修正草案將取消 6 年限制,只要種植竹、木的範圍覆蓋率仍達 7 成以上,就可申請補償。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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